天津北方網訊:9月9日16時45分許,交警南開支隊白堤路大隊民警在鞍山西道與衛津路交口,將『大數據』篩查推送的涉牌『津E195××號出租車』查獲。經查,該車所懸掛的號牌系偽造,而駕駛人李某對於車輛的情況完全知曉。『這車是我花一萬多從網上買的,買的時候就帶著這副假號牌,我就覺得挺便宜,而且平時開車只要老實點,應該不會被交警發現。』李某說。目前,李某實施『使用偽造號牌』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予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此外,由於李某駕駛證最高准駕車為A2,按照規定,持有大中型客貨車准駕車型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記滿12分,依法注銷最高准駕記錄,俗稱『降級』。這也就意味著,李某以後失去了原有的牽引車駕駛資格。此外,按照規定,李某因在一個記分周期交通違法記滿12分,還會被依法扣留駕駛證,須到交管部門預約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培訓並重考科目一,考試合格後,方可發還駕駛證。若其仍駕駛原車型上路行駛,將被依法處以罰款並記12分。(津雲新聞編輯靳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