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從天津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淨化社會面,以更加良好的治安環境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連日來,天津市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平安津門』系列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截至9月25日24時,全市110接報有效警情環比下降6.5%。其中,刑事、治安、交通和交通事故警情分別環比下降3.6%、5.5%、8%、5.7%。(津雲新聞記者/姜曉龍 文並攝)
按照公安部『五個堅決防止、三個確保』的部署要求,天津市各級公安機關立足『六個零發生』,堅持『主動出擊、精准巡防、聯動查控』,各警種密切配合、聯勤聯動,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紮實深入開展。
行動中,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城鄉結合部、廢舊廠房、出租房屋以及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商品批發、集貿市場等部位為重點,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和地毯式排查整治,及時查繳非法涉槍涉爆物品及原材料,確保危爆物品得到有效管控。
加強旅館業清理清查,嚴格落實旅館業和留宿洗浴場所『一客一證一單』制度,堅決杜絕無證入住、一證登記多人入住、持他人證件登記入住現象,實現旅館業實名登記率、錄入傳輸率100%目標。加強人員易聚集場所治安檢查,以賓館酒店、洗浴按摩、游藝娛樂、KTV等場所為重點,督導落實安全措施,嚴查『黃賭毒』等違法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嚴厲查處『兩客一危』、重型貨車等『四類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多次違法未處理,以及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持續加大對酒駕、醉駕、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勢平穩。公安內保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寄遞業治安管理,督促寄遞物流企業嚴格落實『三個100%』措施,督促各加油站點嚴格落實實名登記等散裝油治安管控措施。
各屬地公安分局緊盯社會面重點要害部位和110警情、案事件多發時段及高發區域、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切實提高街面見警率、管事率,重點強化對可疑車輛、人員及物品的攔檢查控,從中查獲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破獲一批案件、繳獲一批違規違法車輛和物品,強力打擊震懾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突出違法犯罪活動。
截至9月25日24時,『平安津門』系列專項行動,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43444起,其中,酒駕違法行為633起(含醉駕違法行為129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53起,查獲非法運輸危險物品人員7名,查扣非法汽柴油59桶。共檢查娛樂服務場所1829家次,發現隱患419處、現場整改352處;查處黃賭等治安案件30起,抓獲涉案人員48人。
『酒駕』『醉駕』的認識誤區 ——誤區1:醉酒駕駛非機動車、電動車無礙。很多人以為醉酒駕駛非機動車、電動車並不違法,只有駕駛機動車纔算,實際上,醉酒駕駛非機動車、電動車的,同樣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一樣要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2:酒量大喝一點不礙事。有些人存在僥幸心理,認為自己酒量好,少喝點再開車上路沒什麼問題。要知道,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系。法律規定,100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為飲酒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酒駕的認定標准與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系,酒量大的人飲酒後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准。
誤區3:酒後挪車不算酒駕。汽車發動並發生移動,駕駛員即處於駕駛行為當中。只要你的車動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開車了。由於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
誤區4:搭乘酒駕車出事不擔責。明知司機酒駕依然搭車,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還要對飲酒後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不能為圖方便、顧面子搭乘『酒駕』車輛,否則,自己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誤區5:隔餐酒、隔夜酒不屬於酒駕。中午飲酒了,晚上開車或者晚上飲酒,第二天早上開車,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都有可能構成酒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誤區6:在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沒事。有一部分人認為不在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但不是這樣的。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行進,經過測驗調查後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准,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處罰。
誤區7:酒後多喝水就能稀釋酒精含量。有些酒駕司機遇到交警巡查,會選擇喝水、抽煙、吃口香糖等方式,想讓口腔裡的酒精含量降下來,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裡的,這也是為什麼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兩到三秒的原因。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體內酒精含量也呈從低到高再逐漸降低的趨勢,所以,司機喝水不但無法衝淡酒精含量,反而會使酒精含量上昇。
在此,公安機關提示廣大市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