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我市決定全面實行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雙總河(湖)長』,由市委書記、市長同時擔任市級總河(湖)長,各區區委書記、區長同時擔任區級總河(湖)長,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同時擔任鄉鎮(街道)級總河(湖)長。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我市決定全面實行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雙總河(湖)長』,由市委書記、市長同時擔任市級總河(湖)長,各區區委書記、區長同時擔任區級總河(湖)長,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同時擔任鄉鎮(街道)級總河(湖)長。
全面實行『雙總河(湖)長』,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的決心。黨政主要領導同時作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全市河湖管理保護負總責,將進一步發揮河(湖)長制的掛帥效應、權威效應和示范效應,完善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增強黨政各部門在河湖管理保護工作中的協同合力,調動各級河(湖)長巡河、管河、治河、護河的積極性,為加快建設生態宜居現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支橕。(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