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全市公共場所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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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孟若冰 編輯:劉穎 2020-02-18 08:07:27

內容提要: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提昇疫情防控精准性,加強疫情溯源和監測,2月17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通告》,依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全市范圍內公共場所迅速推廣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

  天津北方網訊: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提昇疫情防控精准性,加強疫情溯源和監測,2月17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通告》,依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全市范圍內公共場所迅速推廣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

  通告指出,掃碼行動的范圍包括:全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機場(含候機廳)、車站(含火車、長途客運候車室)、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商場、門臉店鋪、學校、銀行等人員流動性較大、可能產生聚集的公共場所,地鐵、公交、長途客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通告要求,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須通過微信搜索打開『津門戰疫』小程序,按照提示要求,輸入必要信息後,系統生成獨有小程序碼,在場所進出口、上下車明顯部位進行張貼,並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輔助無操作條件人員進行登記。所有進入掃碼行動范圍的人員須配合掃碼,首次掃碼需短信驗證。系統采集的數據僅用於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指出,對拒不配合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有權拒絕其進入。對強行進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區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指導、督促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迅速開展掃碼行動,並嚴格實施。

  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施行,『津門戰疫』掃碼行動停止時間由市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研究確定,另行通告。(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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