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亮點解讀:維護人民權益 增進人民福祉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法制日報 作者:朱寧寧 編輯:靳永鋒 2020-05-23 11:28:50

內容提要:『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裡,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典號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每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經濟活動,都離不開民法。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裡,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民法典號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每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經濟活動,都離不開民法。

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以人為本是此次民法典編纂始終堅持的原則。如何把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規定得更好、寫得更豐滿,使民事權利得到更好的保障,讓人民享有更多更實在的權利,從而生活得更加有尊嚴,是此次民法典編纂的重要目的。

民法典草案共7編,1260條,從總則編到各分編,權利保護貫穿草案始終。

總則編草案

結合疫情防控進一步完善監護制度

總則編草案共10章、204條。草案基本保持現行民法總則的結構和內容不變,根據法典編纂體系化的要求對個別條款作了文字修改,並將“附則”部分移到民法典草案的最後。

值得關注的是,結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草案對監護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物權編草案

新增居住權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物權編草案共5個分編、20章、258條。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在現行物權法的基礎上,物權編草案按照黨中央提出的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結合現實需要,進一步完善了物權法律制度。

安居纔能樂業。草案增加“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登記佔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針對近年來群眾普遍反映業主大會成立難、公共維修資金使用難等問題,草案進一步完善了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明確政府有關部門、居委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委會給予指導和協助,同時適當降低了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的表決門檻,並增加規定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

結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草案在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增加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業主應當予以配合。

此外,草案還對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地補償、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相關制度作出了完善,對用益物權制度、擔保物權制度作了相應修改。

合同編草案

修改完善具體規則適應時代發展需要

合同編草案共3個分編、29章、526條。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制度。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完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要求,解決合同法實施以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借鑒國際立法經驗,草案對於合同制度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修改與完善,以順應時代發展的需要。

為適應電子商務和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規范電子交易行為,草案完善了電子合同訂立規則,增加了預約合同的具體規定,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等合同訂立制度。

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草案完善了國家訂貨合同制度,規定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計劃的,有關民事主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草案明確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為加大對弱勢合同當事人一方的保護,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購同權住房制度的要求,保護承租人利益,增加規定房屋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

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旅客霸座等嚴重乾擾運輸秩序和危害運輸安全的問題,草案細化了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人格權編草案

人格權獨立成編重視個人信息保護

人格權編草案共6章、51條。人格權關系到每個人的人格尊嚴,是民事主體最基本的權利。人格權獨立成編也是此次民法典編纂的最大亮點。草案在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從民事法律規范的角度規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人格權的內容、邊界和保護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會等方面權利。

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為互聯網時代的重大法律問題之一。草案進一步強化了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並為下一步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留下空間。草案規定了隱私的定義,界定了個人信息的定義,明確了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的原則和條件,明確處理個人信息不承擔責任的特定情形。此外,還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負有保護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的義務。

近年來,性騷擾問題引起社會關注。草案在總結既有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准,以及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

針對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深度偽造”他人的肖像、聲音,侵害他人人格權益,甚至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等問題,草案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並明確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此外,草案還確立了器官捐獻規則,明確了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遵守的規則。

婚姻家庭編草案

保護家庭關系穩定增加離婚冷靜期

婚姻家庭編草案共5章、79條。婚姻家庭制度是規范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結合社會發展需要,草案以現行婚姻法、收養法為基礎,在堅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修改完善了部分規定,並增加了新的規定。

實踐中,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婚姻家庭的穩定。為此,草案規定了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後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針對離婚訴訟中出現的“久調不判”問題,增加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草案還吸收了新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規范了親子關系確認和否認之訴。

繼承編草案

滿足現實需要增加遺產管理人制度

繼承編草案共4章、45條。繼承制度是關於自然人死亡後財富傳承的基本制度。根據我國社會家庭結構、繼承觀念等方面的發展變化,草案修改完善了繼承制度,以滿足人民群眾處理遺產的現實需要。

草案進一步完善了有關遺產處理的制度。為確保遺產得到妥善管理、順利分割,更好地維護繼承人、債權人利益,新增遺產管理人制度,明確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職責和權利等內容。

草案還增加了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修改遺囑效力規則,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願。

侵權責任編草案

守護頭頂上方安全禁止高空拋物墜物

侵權責任編草案共10章、95條。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草案在總結侵權責任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侵權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吸收借鑒司法解釋的有益做法,對侵權責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高空拋物墜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為保障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草案對高空拋物墜物治理規則作了進一步完善,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同時針對此類事件處理的主要困難是行為人難以確定的問題,強調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並規定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行為的發生。

草案還實現了多處制度創新,包括規定了“自甘風險”規則以及“自助行為”規則,完善了網絡侵權責任制度,擴大了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明確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順序,增加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等等。

   原標題:民法典草案亮點解讀:維護人民權益 增進人民福祉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