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這個時代纔能產生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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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陳國洲 編輯:付勇鈞 2020-05-25 21:46:29

內容提要:今年全國兩會上,各界期盼已久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新中國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中國將迎來『民法典時代』。而金平是目前唯一健在的參加了我國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專家組成員。雖然年近百歲,但金平身體健康,思維清晰。

▲4月30日,金平在位於西南政法大學沙坪壩校區的家中伏案工作。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黃偉攝

▲金平(二排左四)參加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時與起草小組全體同志合影。 受訪者供圖

▲4月30日,金平(左)在西南政法大學沙坪壩校區接受記者采訪。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黃偉攝

“我的名字叫金平,平等的平,公平的平。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平’字,讓我的這一生,與民法結下了不解之緣。”隨著全國兩會開幕,被譽為“當代民法史活化石”的我國98歲民法學家金平教授心情越發難以平靜。

今年全國兩會上,各界期盼已久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新中國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中國將迎來“民法典時代”。而金平是目前唯一健在的參加了我國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專家組成員。雖然年近百歲,但金平身體健康,思維清晰。

“民法典是我這一生的執念。”金平說,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頒布,自己深感欣慰。“我的這一生,從大別山貧苦家庭的一個放牛娃,到有機會上學改變命運,再到與民法結緣,三次參加民法典起草,再到一輩子教書育人,仿佛就是在給新中國法律發展史做注——只有共產黨纔能給中國以法治,也只有這個時代纔能產生民法典。”

98個春華秋實,3次參與民法典立法的親身經歷,夙願達成,再回首看民法典66年立法歷程,金平的話意味深長:“不會再有遺憾了……”

黨把一個放牛娃培養成了法學家

以金平的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學成就獎”,被稱為中國法學界的“諾貝爾獎”。他在民法調整對象問題上率先提出的“平等說”理論,為民法劃定了一個科學的調整范圍,被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第二條采納。

這樣一位新中國的法學大家,最初只是大別山區一個“差點活不下來”的放牛娃。為他這一生點石成金的,是中國共產黨。

1922年,金平出生於安徽金寨縣山區一個普通人家。那個時代的中國積貧積弱,內懮外患。“家裡太窮了,母親生了十幾個小孩,養活的只有我們兄弟4個。”兒時的貧困讓金平至今記憶猶新。

一個如此貧困家庭的孩子,在那個時代很難有機會讀書識字。四五歲時,他就要幫家裡乾活,放牛可能是他最好的工作。

命運的轉機發生在1929年。那一年,中國共產黨在金寨發動“立夏節起義”,組建工農革命政權,鄉裡成立了蘇維埃小學,地主家的孩子不收,只收普通農戶的娃,金平迎來了上學的機會。

金平還清楚地記得當年課文學的內容:“大風刮得呼呼叫,中國革命正高潮,工農紅軍遍地起,地主豪紳無處逃,無處逃!”

貧苦人家的紅色學校,讓金平得以發蒙。隨後,隨著抗日戰爭中安徽省政府搬遷到金寨,各類文教機構也隨之而來。一時間,小小金寨聚集了七八所中學,其中一所就在金平所在的村子附近。

1945年,他讀完高中,考上了成立於抗戰中的安徽學院。當時,這是整個安徽省唯一的高等學校。不久,因戰爭停辦的國立安徽大學復校,金平轉入安大法律系,從此結緣法律70餘載。

金平說,新中國成立前,國民黨管理下的社會混亂,沒有一點兒依法辦事的觀念,人民所受的壓迫太厲害,他和家人沒少受欺辱。當時金平覺得,學了法律就能不受人欺負,也可以讓老百姓少受點壓迫。

1949年,安徽解放。從小接受過紅色教育的金平報名參軍,經過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軍事政治大學的短暫學習,最後被分配到剛剛解放的雲南曲靖,擔任糧庫副主任,後到司法科工作。曲靖人民法院成立時,他又被任命為副院長。

1953年5月,金平被選派到中央政法乾校進修,成為新中國首批政法人纔。經過一年多的進修學習,組織上將他調到了剛剛成立的西南政法學院擔任法學教員。

三次進京參與民法典起草,從最年輕到花甲老人

1954年底,走上講臺還沒幾個月金平接到通知,要他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報到,參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當時我只有32歲,應該是所有參與起草工作的人裡年齡最小的一個。”金平說,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沒弄明白,全國人大為什麼會選他這樣一名年輕教師參與立法。直到多年後,經歷了三次立法實踐,深切領悟到民法典頒布之難的金平纔有了一些較深的理解,“一方面當時中國缺乏法律人纔,給了我這個小年輕可乘之機,另一方面新中國的立法領導者們有深意,他們清醒地認識到立法之不易,提前布局,形成梯隊,為未來立法工作培養人纔。”

就這樣,年輕的金平參加了新中國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頒布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隨即全國人大開展以憲法為基礎、研究制定幾部治國理政關鍵性大法的工作,民法與刑法相關起草工作也於當年啟動。

金平記得那次起草民法典的辦公地點在中南海,與周總理的辦公室相隔不遠,挨著宋慶齡辦公室。那個時期,成立不久的新中國百廢待興,生活還很艱苦。雖然在中南海工作,但食堂冬天總是吃大白菜燴榨過油的豆腐。“我們在食堂吃飯時,常能看見周總理,總理還主動過來詢問我們的生活,關心我們的工作。”

金平回憶,民法典起草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下設的研究室負責,參加日常工作的同志有30多位,除了研究室乾部,還邀請了高等政法院校的教師、法官、法學研究人員以及中央有關部委的同志參加。

按照“黨的領導、群眾路線、從實際出發”三條立法原則,起草組做了大量調研。其中,總則編書面征詢了31個單位的意見,所有權編匯總了58家單位的意見。為起草繼承法,起草人員還在河北、上海等近十個省市的基層進行了民事習慣調查。

經過兩年多的緊張工作,1956年12月,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征求意見稿成形,計四編433條。然而,正當工作組四處就意見稿征求意見時,“反右”運動開始,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就此擱置。

1962年,經濟建設開始復蘇,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議程。

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組建了以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常委會副秘書長武新宇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孫亞明領銜的工作班子,開始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金平受邀再次北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法律室的主持下,繼續從事民法起草工作。

金平說:“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試擬稿,並鉛印成冊。這個草案共三編24章262條。1965年2月,我從北京回到重慶的家裡過春節,並准備節後出去做調查研究征求意見。然而,時近‘文化大革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一次中斷。”

1979年,我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期,金平又一次受邀到北京參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並擔任所有權分組的負責人。

“經過10個月的辛勤工作,1980年8月,大家草擬出了一個民法草案‘試擬稿’,並開始向部分經濟單位和政法部門征求意見。這個草案包括總則、財產所有權、合同、勞動報酬和獎勵、損害責任、財產繼承共六編,計501條。後來我們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

當時正是改革開放初期,社會經濟、生活都處在急劇變動之中,民法典所涉及的內容廣泛而復雜,最終中央決定,以“改批發為零售”的思路,采取成熟一個、解決一個的辦法,針對現實生活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先制定一個民法大綱。這就是1986年4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次民法典的編纂也隨之再次擱置。

至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擱置,曾經那個32歲初出茅廬的金平,已經成為60多歲的老者。回看這三次立法活動,金平說雖然可惜,留下了他一生的遺憾,但並不是沒有收獲的。

只有這個時代,民法典頒布纔具備所有必需條件

“真理會越辯越明,法學體系的成熟還需要實踐的積累,三次立法活動以法的視角證實了商品經濟的一般規律,為我國的民事立法積累了理論基礎,培養了人纔。”金平說,民法典從第一次到第三次,再到後來的第四次,在不少問題上學者們的討論非常激烈,也代表了那個時期社會上不同思想的交鋒。

比如,在新中國成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由於受經濟體制改革和民事立法活動波動的影響,民法的調整對象問題曾一直困擾著民法學界。在那時,“公民說”(“小民法說”)、“兩個一定說”(即一定范圍內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說)、“商品經濟關系說”“財產流轉說”紛紛登場。直到金平參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時,理論界纔提出民法應當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即“平等說”。

1986年,他也撰寫了長篇論文《論我國民法調整的對象》,進一步從我國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國情、價值規律的作用等角度系統而有力地闡明了我國民法調整的對象應該是人與人之間,也就是公民之間、社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平等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重要觀點。“平等說”的提出在新中國民法發展史上無疑具有裡程碑意義。

回顧整個新中國有關民法典的立法活動,金平說制定頒布一部在世界范圍內都有重要影響力,經得起歷史檢驗的民法典,需要具備許多條件,最主要的包括穩定和平的社會環境,強有力的黨的領導,市場經濟充分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及法學實踐有了相當豐厚的積淀。“前三次之所以失敗,就是缺失這樣那樣的關鍵條件,反過來說,中國只有發展到了當下這個時代,纔具備了民法典頒布的所有必需條件。”金平說。

金平認為,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國家正經歷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後來在經濟建設中否定商品經濟規律,並且直接被“反右”運動打斷。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遭遇了“文革”影響,帶上了濃重的階級斗爭和計劃經濟色彩,有的條文像口號,有的又很瑣碎。比如,在關於個人生活資料的規定中列舉了房屋、家具、衣被、自行車、縫紉機和存款。

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雖然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有了一個比較穩定和平的環境,但在實際社會經濟生活中,計劃經濟仍是主導,“商品經濟”還未提出。在這種情況下起草民法典,難度大、爭議多。

“反觀之,幾代人的努力下,中國這艘巨輪行駛到當前這個時代,黨領導各族人民開創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成熟,社會穩定平和,市場經濟蓬勃發展,法律界也有了充分的理論實踐基礎,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是時代發展的必然。”金平說,這次編纂民法典工作能順利完成有幾個關鍵因素:

第一就是有黨中央的堅強領導。金平說他第一次參加民法典編纂的時候,當時強調立法工作要掌握的三條原則,其中第一條就是黨的領導。這一次的民法典編纂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正是由於黨中央的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工作纔能如此順利進行。

其次是民事立法、民法研究和司法實踐的長足發展。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的民事立法與民法學研究都取得了巨大進步,不僅先後頒布了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而且還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律人纔,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法學理論。同時,司法實踐也積累了大量的司法審判經驗,這都為我們的民法典編纂奠定了基礎。

此外,金平強調改革開放的要求,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民法治觀念的變化也在客觀上呼喚著民法典的到來。

一部與時俱進、反映時代要求的民法典

“我的一生都在學習和研究民法,所以我一直關注著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我退休後,全國人大還曾寄過一些民事方面立法的審議意見稿征求我的意見,我的許多學生還在繼續著我的工作,積極參與到民法典的編纂中來,這讓我很欣慰,感覺還在為實現這個目標奮斗。”金平說。

金平一生從教,先後培養了70多名研究生,其中不少人都參與到了本次民法典草案編纂工作中。臨近全國兩會開幕,金平越發頻繁地翻看即將審議的民法典草案,他說,這是一部與時俱進、反映時代要求的優秀民法典,主要有三大亮點。

第一,在法典的定位上,草案將民法典編纂作為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極大擴充了民法典的社會功能。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抓緊制定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急需的制度。編纂民法典,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因為民法典所規定的各項制度與規則,不僅涉及民事領域的一般規則,更關系和作用於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各個方面。可以說,民法典對民眾的安居樂業、社會的長治久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都具有基礎性價值。

第二,在民法的理念上,引入了生態保護的觀念,提昇了民法典的思想水平。草案不僅在總則第9條規定了“綠色原則”,而且還在合同、物權、侵權責任等分編的具體規定中強化了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既傳承了天地人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傳統文化理念,又體現了十八大以來的新發展理念。

第三,在具體制度上,草案與時俱進,反映了時代的要求。比如,草案繼承了民法通則中有關人身權的規定,回應人格權保護的現實需求,將人格權獨立成編進行規定,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思想。另外,還在總則和合同、侵權責任等分編中對網絡數字時代的新型法律問題進行了規定,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

“此外,在一些具體的規定上,草案也有一些亮點。比如,專門規定了民法法源的問題,承認了精神損害賠償等。”說起手中的這部民法典草案,金平的思維格外清晰,精神越發健朗。

依法治國的實踐沒有停歇的時候

金平老先生住在西南政法大學老校區的舊宿捨,不願搬家,說是“住慣了,清靜”。他在陽臺上放了一塊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一組組英語詞匯。

“我這一生有個失敗的地方那就是英語沒學好。小時候在縣裡上學,沒機會學。”直到改革開放後,他纔正式學英語,一直學到現在。雖然離休多年,不再從事民法的研究和教學,但老人對學英語這事還是樂此不疲,黑板上寫的都是他新近遇到的生詞。

“我活到近百歲,越發發現有許多不會的東西、不足的地方。我想,我們的事業也是一樣。特別是中國依法治國的實踐沒有停歇的時候。”金平說,民法典是幾代民法人的共同追求,能在有生之年看到真是自己的一大幸事。民法典的頒布必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穩定、和諧提供保障,成為我國法治進程中值得銘記的一件大事。

“從目前的草案來看,民法典的內容比較豐富了,總體值得肯定。”金平說,當然,法律體系是不斷完善的過程,他認為對於民法典,後來者在如何更好地反映我國的實際需要,體現中國特色,最終更好地服務於社會與人民的問題上還可以進一步研究。比如,在土地、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方面,在國家、集體所有權的實現方面,草案的規定還比較原則,值得進一步的研究與完善。事實上,民法典的頒布也不是我國民事立法的終點。改革未有終期,民法典本身也會依據社會現實的不斷發展而進行修改、完善。

此外,金平強調“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如何有效協調民法典與司法解釋的關系,促進民法典的有效實施,讓民法典從紙面上的法變成行動中的法;如何把民法典的價值理念、制度規范用生動活潑的方式進行科學闡釋,讓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成為一次生動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活動,也都是值得研究的重大問題。

“我的學生來看我、給我打電話的時候跟我講民法典要審議了,我很高興,但我會馬上再跟他們說,你們的任務還很重。”金平期待,今後在依法治國實踐過程中,用好這部法,更重要的是將法治的精神,透過這部法,透過持之以恆地遵法、守法、執法努力,傳導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依法治國的有序環境。

   原標題:『只有這個時代纔能產生民法典』 98歲『當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見證新中國民法典立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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