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派駐監督是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強化自上而下組織監督的重要形式,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派駐機構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派駐監督體制機制逐步完善,派駐監督的效能不斷呈現。
我市對派駐監督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建立派駐機構協作機制。
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有效破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等突出難題,以精准、有效監督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通力合作 協作機制初步建成
攥指成拳,合力致遠。
2018年6月,市紀委監委制定《關於建立派駐機構協作機制的意見(試行)》,初步構建“四五六”工作機制,按照“統籌管理、分片協作”原則,目前56個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分片劃分為11個派駐機構協作組,以協作組為基本單位統籌推進協作事項。
其中,“四五六”工作機制,即明確市紀委監委、分管委領導、監督檢查室和相應派駐機構作為協作機制的四個主體;制定匯報機制、活動機制以及乾部選任考核等五項有效措施;開展協同工作指導、聯合監督檢查、協作審查調查、聯合調查研究、學習培訓交流、協作審理工作等六項協作活動,有效提高派駐監督工作質效。
機制建立以來,各協作組共召開工作例會50餘次,制定規范性文件24個,開展聯合監督檢查或交叉檢查37次,開展聯合審查調查23次,開展聯合調查研究26次,組織專題培訓32次,開展案例分析解讀44次……有效增強了工作合力,形成了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擦亮“探頭” 監督機制探索創新
不斷擦亮“探頭”,纔能持續增強監督的精准性、穿透力。
派駐機構持續深化政治監督,圍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市委決策部署,主動監督、靠前監督,確保政令暢通。在疫情防控期間,緊密結合駐在單位職責任務,聚焦重點難點堵點,積極創新,大膽監督,助力“雙戰雙贏”任務落實。
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首要職責,務須在“常”“長”上下功夫,做實、做細日常監督。各派駐機構發揮近距離、全天候、常態化的優勢,把對“關鍵少數”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通過駐點調研、個別訪談、發函提醒、座談交流、查閱資料等方式,從履職、用權、廉潔等多方位多角度進行靠前監督。積極探索創新監督方式,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要環節開展靶向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苗頭和風險隱患,早教育早提醒,防止小問題變成大錯誤。
制定出臺統籌監督、“四個監督”銜接貫通等制度,統籌使用派駐機構與監督檢查室、巡視巡察人員力量,建立派駐機構與監督檢查室、巡視巡察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機制,對巡視巡察、專項檢查等發現問題持續跟進監督,形成監督合力。
分類指導 派駐改革縱深推進
2019年,市紀委監委制定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和3個實施方案,向3家市管金融企業、15家市屬高校派駐紀檢監察組,在24家市管正副職企業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並賦予監察權。
市紀委監委組織召開市管企業紀委、駐市管金融企業和高校紀檢監察組工作會議,強調增強推進改革的責任感緊迫感,落實改革具體要求,把握職責定位。定期約談駐在單位和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專題聽取匯報,了解派駐機構落實監督職責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監督檢查室與聯系單位紀檢監察組組長建立定期座談機制,通過座談了解領導班子成員履職情況和政治生態情況,對組長反饋的問題研判分析,強化日常監督。
同時,著眼於進一步強化對派駐機構聯系指導,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聯系指導的工作方案(試行)》,針對10項重點內容,采取6種方式開展聯系指導工作,提昇派駐機構工作質效。(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