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家齊聚天大共議綠色民法典的理念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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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段瑋 編輯:付勇鈞 2020-06-07 20:27:10

內容提要:6月7日,天津大學法學院召開民法典與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責任研討會。來自清華大學、吉林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商業大學等高校的法學專家齊聚一堂,就民法典中關於生態保護的理念與實踐展開交流討論。

天津北方網訊:6月7日,天津大學法學院召開民法典與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責任研討會。來自清華大學、吉林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商業大學等高校的法學專家齊聚一堂,就民法典中關於生態保護的理念與實踐展開交流討論。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正式頒布,這標志著我國全面依法治國翻開了新篇章,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裡程碑意義。”天津市法學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於浩明在致辭中表示,《民法典》總則編和侵權責任編對保護生態環境、明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等內容作出了制度安排。此次會議的主題正是對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將綠色原則作為民法基本原則有關要求的積極回應。

“傳統意義上的民法與生態環境保護是有衝突的。傳統的民法,以鼓勵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經濟交易的快速運行為宗旨。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可以理解的。但在自然資源缺乏、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破壞加深的世界大環境下,傳統的民法手段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必須提高環境自覺,采用新手段、新技術,新制度,實現自然資源的高效和合理利用,爭取生態環境的無污染和少污染,完善生物多樣性和棲息地的有效保護。因此,社會的發展,對民法的發展完善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綠色民法典的理念和實踐就成為歷史的必然。”交流中,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孫佑海談了自己的觀點。

他認為,在當代編纂綠色的民法典,是加強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迫切需要,是實現人類的環境自覺和人的全面發展的現實需求,更為重要的,是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時代所求。綠色原則是我國民法典編纂的基本原則之一,並在法典的內容設計和條文安排上,切實滿足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使得我國的民法典具有顯著的中國特色,並為世界法律文明的發展做出了中國的特殊貢獻。

會上,專家們還圍繞“以綠色民法典保障生態文明建設”“民法典中的生態環境修復責任”“生態破壞的民事侵權責任與限度”“生態環境破壞的侵權責任構造”等議題,進行了深入交流與討論。專家們表示,要在法學研究、法學交流、法治實踐和法律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為推進法治天津建設作出貢獻。(津雲新聞記者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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