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在昨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公室主任程治山介紹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立法意義和工作過程。『制定該條例是提高天津市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依法、有序、科學、高效處理好生活垃圾是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具體體現,也是城市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程治山說。
目前,本市常住人口1500餘萬,日產生生活垃圾約1.2萬噸,要做到對垃圾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必須依法規范和引導全社會推行垃圾分類制度,讓綠色生活理念、綠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作為今年市人大常委會的重要立法項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制定,為全市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這項立法工作歷時一年多,凸顯3個特點。』程治山說。一是堅持科學立法。將廣泛、深入的調研貫穿全過程。借鑒兄弟省市的經驗,研析立法過程中的相關問題,聯合起草組奔赴多地調研,同時查閱其他省市的相關資料。二是堅持民主立法,通過召開座談會、發函等方式,廣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各區人大常委會、市和區政府有關部門、群團組織以及各類企業等方面的意見;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通過京津冀三地立法協同機制,征求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機構意見;通過委托北京大學法學院,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立法研究。這些工作共收集到意見309條,既為法規的完善提供了依據和參考,也為法規的出臺和實施打下了社會基礎。三是堅持依法立法,在起草過程中,聯合起草組召開10次專題工作會,堅持高站位,貫徹好中央精神,有效銜接上位法規定,全面分析我市相關工作現狀和實際,優化調整條例結構,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法規草案。(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