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新一波疫情來勢洶洶,連續多日每天確診病例過百,很多病例源頭不明,疫情呈現擴散態勢。3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推遲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
中央人民政府7月29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表示支持。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31日相繼發表聲明表示理解和支持。
31日,香港第六屆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推遲選舉。聲明指出:“人命關天!我們認同政府把市民健康放在首位,支持將9月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曾發文呼吁推遲立法會選舉
7月29日,香港經緯集團副主席兼執行總裁、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亨利在《文匯報》刊文呼吁,特區政府應以市民安全、利益為重,避免競選活動令疫情進一步惡化,應當機立斷,盡快宣布推遲立法會選舉。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均建議,政府應考慮因應疫情,將9月的立法會選舉押後舉行。
對此,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27日的記者會上回應稱,疫情是不能忽視的重要因素。因為選舉參與人數多,聚集風險很高,政府會密切留意疫情,作全盤考慮,會在適當的時候給民眾一個交代。張建宗稱港區政府堅守的底線是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地進行選舉。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孔永樂發文呼吁特區政府應考慮延期舉行立法會選舉。孔永樂表示,在疫情嚴峻的時期舉行選舉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個別有意參選者可能因疫情不能參選。在此情況下,他們有可能錯過參選機會,這對有意參選者及選民都不公平。
延後選舉的法律依據
香港政府推遲選舉有法可依。
香港特區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二條“訂立規例的權力”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行政長官可以行使授權,修訂《立法會條例》,決定押後立法會選舉,以及押後的時間。去年香港因大規模暴亂而行使過上述法律,並訂立了《禁止蒙面規例》,行使這條法律已經有先例可循。
多個國家和地區因疫情影響延後選舉
在國際上,存在多個國家和地區在緊急情況下推遲選舉的先例。
據國際民主和選舉援助學會(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的統計數據顯示,從今年2月21日至7月26日,至少有68個國家或地區因疫情決定推遲全國性或地方性選舉。
例如英國,原定於5月第一周舉行的英格蘭地方選舉,是英國“脫歐”後的首次重要選舉,將選出英格蘭118個選區的地方政府以及包括倫敦在內的7個城市的市長,已宣布推遲一年,至2021年5月舉行。
△3月份,BBC對英國推遲選舉的報道截圖
英國首相府對此解釋稱,選擇推遲地方選舉,是因為研究表明,5月或是英國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高峰期,按計劃進行選舉不切實際。事實上,這也不是英國第一次選舉延期,上次英國推遲地方選舉還是在2001年,當時英國暴發口蹄疫。
又比如波蘭,第六任總統選舉原定在5月10日舉行,因疫情影響,投票推遲,改為6月28日舉行。
另外,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地方政府選舉,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推遲至2021年9月。俄羅斯憲法修正案全國投票原定於4月22日舉行,受疫情影響推遲至6月25日至7月1日舉行。德國黑森州和薩克森州原定於2020年4月至10月舉行地方選舉也因疫情推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