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農業農村委獲悉,為發揮考核導向作用,推動全市“三農”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印發《天津市2020涉農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乾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辦法》,紮實有序做好2020年考核,確保本年度“三農”工作任務按時完成,推動農業農村同步實現高質量小康社會目標。
據悉,按照今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中央一號文件工作安排以及本市有關部署,市委農辦組織市有關部門制定本年度考核指標,主要內容包括組織領導、重點任務落實和公眾評價等方面。其中,組織領導主要考核各涉農區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制情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保障措施和工作推動力度等;重點任務落實聚焦“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重點考核各涉農區對困難村結對幫扶、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農村改革、鄉村治理等“三農”硬任務的落實情況;公眾評價主要考核農民群眾對涉農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與效果的滿意程度以及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
在考核方式上,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農辦統一組織安排,各考核責任部門分別就所承擔的考核指標進行評價打分,最後由市委農辦匯總考核結果,形成考核工作報告,上報市領導同志審定。主要采取三種方式進行考核:信息平臺考核、自主考核和委托第三方評價。考核工作總體分為三個階段:區級自評階段(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1月5日)、指標考核階段(2021年1月6日至31日)、總結報告階段(2021年2月1日至28日)。
根據規定,市委農辦將考核結果通報各涉農區和市級有關部門,抄送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將考核結果作為區級領導班子、領導乾部年度考核以及培養、選拔、獎勵乾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前三位的涉農區,市有關部門將在安排財政支農預算資金時給予優先保障和傾斜;對考核排名後兩位或考核得分低於80分的涉農區,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約談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