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警示廣大機動車駕駛人,有效減少嚴重交通違法和預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公安交管部門曝光了8月份查處的醉駕(數值)、超速(百分比)前十名名單。
從公布的“榜單”中可以看出,醉駕、超速前十的車輛均為小型客車。其中,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機”血液酒精含量高達333mg/100ml,達到醉駕標准(80mg/100ml)的4倍多。排名超速首位的駕駛人,在限速120km/h的道路上車速達到172km/h,超速43.3%。這些曝光的醉駕、超速行為,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醉駕司機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8月2日15時20分許,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三大隊,在廣賢路與北運河西堤路交口東側,攔檢一輛號牌為“蒙EJxxxx”的小客車時,發現車輛駕駛人吳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後經醫院抽血檢測及相關鑒定部門鑒定,吳某某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333毫克,屬於醉駕交通違法。8月12日,因實施“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吳某某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移交公安武清分局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醉駕、超速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危害極大,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長期以來,公安交管部門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勢。8月份,全市各交警支隊大隊通過開展夜檢、夜後檢等專項行動,共查處涉酒交通違法行為1850餘起,其中酒駕1300起、醉駕550餘起。即便在此高壓嚴管態勢下,仍有不少駕駛人心存僥幸酒後駕車,公安交管部門也將持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天候、全區域、全覆蓋”的常態化治理行動,嚴查酒駕醉駕、超速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確保交通秩序安全暢通有序。(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