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南開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多元解紛工作相關情況。今年以來,南開法院不斷提昇訴訟服務中心現代化水平,截至8月底,訴服中心累計接待立案、諮詢、來訪群眾兩萬餘人次。同時,建立法官+特邀調解員的速裁團隊模式,選任70名各具專長的特邀調解員,包括心理諮詢、社區工作、法律服務、勞動爭議、家事糾紛等眾多領域,針對不同類型案件,形成法官示范把關,專業調解員跟進調解的專業化訴調對接模式。截至8月底,訴調團隊共計結案3180件。此外,南開法院還創新機制,以一個庭室聯系兩個街道辦事處、一名法官指導一個社區調解委員會、一名法官指導一名社區調解主任、一個季度對調解主任進行一次培訓、一個季度對多元化解協調指導工作進行一次考核評估為路徑,實現法院、法官與轄區基層組織的深度對接。目前,該法院轄區內的12個街道全部與相關庭室完成了對接。
案例一
失智孩子監護問題
在南開區學府街道某社區,一位70歲的老人和其智殘兒子安某某相依為命。今年,老人突然病故,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得知情況後,為老人妥善辦理了後事,又將安某某暫時送到一家養老院生活。但此後,到底誰擔負安某某的監護責任?對接學府街的南開法院民一庭法官們在社區走訪問需時了解到這一情況,隨即組織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和相關業務庭室法官溝通協商,提出“社區提出申請——宣告智殘人無行為能力——指定監護人”的工作思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監護人可以出於保護無行為能力人的目的,處理他們的財產。目前,安某某所在社區居委會作為其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已向南開法院提出認定安某某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南開法院通過民事特別程序,依據司法鑒定結果,作出認定安某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判決。社區居委會將申請法院指定居委會作為安某某的法定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保護其合法權益。
案例二
房屋漏水如何維權
近日,鼓樓街某小區幾名業主因房屋漏水問題陸續來到南開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對房屋修繕。經了解,該小區內一幢商品房整體存在漏水問題,涉及居民200餘戶。南開法院告申庭立即向該街道辦事處和法院案件承辦部門提出預警,兩審判庭聯合介入,法官現場實地走訪,通過與街道、社區聯絡,了解居民訴求,並與開發商及時溝通解決途徑,召開通氣會,廣開言路,最終達成一攬子解決方案。
現已協調工程人員進場,對居民樓進行外牆維修,潛在的200餘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最終於訴前化解。嚴重困擾小區居民生活的難題得到有效解決,不僅極大降低了居民的維權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為文明社區的創建提供助力。
案例三
逾期還貸訴前調解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坐落在南開區內的多家銀行均不同程度出現借款人受疫情影響逾期還貸的情況,以致今年大量涉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湧入法院。
經科學研判,南開法院加大分調裁審力度,將涉及金融借款合同類、信用卡類糾紛全部導入訴前調解,對於因受疫情影響導致違約的借款人,通過訴訟費杠杆,提昇調解成功率。如當事人在登記立案前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登記立案的,案件受理費按正常訴費標准的25%收取;調解協議即時履行完畢的,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則免收案件受理費。此項舉措簡化了金融機構墊付訴訟費用的繁瑣流程、降低了借款人需承擔訴訟費用的現實負擔,切實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有效促成部分當事人達成訴前調解,實現“雙贏”的局面。(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