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河西區熱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收費中心主任杜君提醒,辦理停熱業務或恢復用熱業務的截止日期是9月30日,過期無法辦理,市民想辦業務記得帶齊材料,別跑冤枉路。
據介紹,市民如果需要辦理停熱或恢復用熱,去平常交供熱費的供熱站辦理就行了。辦理停熱或恢復用熱業務時,首先要向供熱站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單由供熱單位提供,一式兩份,供熱用熱雙方各持一份。
如果是辦理停熱,市民要與供熱站簽訂停熱協議,明確約定停熱時間、停熱處理方式、協議期滿延期等內容。可辦理的最短的暫停供熱期限為一個供熱期。實施范圍包括供熱合同約定的全部區域。辦理暫停供熱後,如果房屋產權發生變更,新、老房主需同時到供熱站辦理變更手續,如有欠費情況,需要補齊費用。
杜君提醒,無論是辦理停熱還是恢復用熱,市民都要帶上房主有效身份證件和房屋產權證;如果是委托他人辦理的,應當提供房主本人出具的委托書、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房屋產權證。如果之前辦理了暫停供熱,並和供熱單位簽訂過停熱協議,在辦理恢復用熱時,還要提供停熱協議。
此外,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和《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規定,用熱戶暫停供熱期間,每個供熱期需繳納熱能損耗補償費,標准為以面積計費方式計算的供熱采暖費的20%。如果是辦理永久停熱,可免交熱能損耗補償費。一旦辦理了永久停熱,就再也不能辦理恢復用熱了。另外,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未超出保修期的新建居民住宅,不能辦理暫停或停止供熱。(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