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經市政府同意,《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辦法》現已正式施行。記者從市城管委獲悉,根據該考核辦法,為增強城市發展活力,提昇城市管理水平,激發各區管理城市的積極性,未來5年,本市城市管理將實施『以獎代補』,以業務考核和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補政策分配依據。
據介紹,為全面加強津城城市管理,增強城市管理考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次施行的考核辦法,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每寸土地有人管、每件設施都管好、每個細節管到位,不斷提高城市管理精細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體制和屬地管理原則,城市管理考核范圍包括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建成區,其他區人民政府所在街道、鄉鎮以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實施城市管理的其他區域。考核對象既包括各區人民政府,也包括市城市管理委等10個相關單位。
在考核內容方面,對各區人民政府,將重點關注組織管理、市容市貌、環境秩序、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垃圾分類、城市照明、網格化責任落實、數字化監督指揮、社區環境、信訪投訴辦理等。對市城市管理委,將重點關注城市市容市貌、市級公園、綜合執法、垃圾分類及轉運和處理設施、燃氣和供熱設施運行監督管理,市管城市道路和橋梁及其附屬設施、道路管線井、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城市停車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車秩序的監督管理等。此外,還將結合公安、民政、住建、交通、水務、信管、城投、旅游、路燈等部門職責權限,實施相應的考核。
根據考核辦法,為確保城市管理考核成績客觀公正,城市管理民意調查、數字化城市管理巡查將委托有權威性、公信力和獨立性的組織、機構開展。考核成績連續三次在同類別排名倒數第一的單位,需向市人民政府書面報告,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約談其主要負責同志,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需要依法給予處分的,向有關部門提出處分建議,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責任追究。(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