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某食品公司訴被告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被告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第三人某商貿公司市場監督管理處理及復議一案。該案是知識產權法庭第一件公開開庭審理的知識產權行政訴訟案件。
該案系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引發的糾紛,原告某食品公司系涉案商標的權利人,其向被告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第三人某商貿公司銷售的涉案產品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告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審查,以現有證據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違法行為為由,對該舉報事項不予立案並作出行政執法有關事項通知書。原告對該通知書不服,向被告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申請行政復議,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經審理對該通知書予以維持。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及復議決定,並認定第三人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庭審中,當事人充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庭審結束後案件將擇期宣判。
該案作為知識產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的第一件行政訴訟案件,標志著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審判“三合一”工作的進一步深化落實,也是知識產權法庭推行“三合一”審判的又一工作成果。(津雲新聞編輯靳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