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手機號竟出現在了網絡熱播劇中,驚不驚喜意不意外?黃某就碰到了這檔子神奇事,導致其頻繁遭受陌生電話及微信好友驗證申請的侵擾,為此,黃某以該劇的兩家制作方公司侵害其隱私權為由訴至法院。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認定涉案手機號碼被涉案網劇不當披露,造成了黃某私人生活安寧被侵擾,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對此制作方主觀上存在過錯,構成對黃某隱私權的侵害。
黃某訴稱,2019年11月5日開始,其不斷收到騷擾電話和微信好友驗證申請,嚴重乾擾自己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狀態。經過詢問得知,該網劇的相關制作方未對涉案網劇中出現的手機號做畫面處理,導致黃某實名認證的手機號出現在涉案網劇的第八集中。黃某認為該網劇制作方泄露了其實名認證的手機號,以侵害其隱私權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該網劇的兩家制作方公司支付其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以及其因維權而支出的律師費1000元和誤工費1000元。
對此,一家制作方公司辯稱,涉案手機號碼系在拍攝期間由劇組授權工作人員購買,並由劇組合法使用,其無侵權事實,更無侵權故意,主觀上無過錯。2019年11月8日,在發現該劇第八集中出現了手機號碼後,公司立即對相關畫面進行了模糊處理,並於2019年11月10日將處理後的視頻資料傳予視頻平臺方,在當日完成替換。同時,該公司認為,黃某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網劇中出現手機號碼與其隱私被侵害有關,更不能證明該行為擾亂其正常生活,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後果,請求法院駁回黃某訴訟請求。另一家被告公司則表示,其非涉案網劇的承制方,僅是該劇的出品方,未參與制作過程,對視頻內容沒有審查、監督義務。
北京互聯網法院對此案審理後,認為涉案手機號碼被涉案網劇不當披露,造成了黃某私人生活安寧被侵擾,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對此被告方主觀上存在過錯,構成對黃某隱私權的侵害,一審判令作為被告的兩家公司賠償黃某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和律師費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