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一駕駛人在家喝酒到第二天凌晨2時多,休息10多個小時後,以為酒氣已散,便獨自駕車出門辦事,不料很快被警方查獲,並被『禁駕』5年、追究刑事責任。
天津北方網訊:一駕駛人在家喝酒到第二天凌晨2時多,休息10多個小時後,以為酒氣已散,便獨自駕車出門辦事,不料很快被警方查獲,並被『禁駕』5年、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公安薊州分局交警支隊黃崖關大隊接預警,一輛黑色小轎車存在漏檢嫌疑,在津圍公路行駛。於是,交警黃崖關大隊沿線警力對該車輛進行布控攔截,迅速將駕駛人李某及所駕車輛查獲。但當交警在對李某身份信息進行核查中,發現該駕駛人下車後身上有明顯酒氣,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顯示,李某當時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0毫克,已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原來,駕駛人在家喝酒到第二天凌晨2點多,已經休息了10多個小時,便於下午獨自駕車出門辦事。
目前,血液檢測結果確認了李某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對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