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截至2020年年底,天津市檢察機關在懲治洗錢犯罪專項行動中共梳理案件1368件2876人,發現並確認洗錢線索共計59人,部分已提起公訴或變更起訴,涉及資金人民幣1億餘元,維護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維護了司法秩序。
洗錢犯罪手段隱蔽,方式不斷翻新,社會危害強,審查難度大。為懲治洗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天津市檢察機關自2020年5月起開展懲治洗錢犯罪專項行動。
為破解辦案難題,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系統研究洗錢路徑,總結歸納出25種洗錢手法,並建立同步審查機制,不放過一個洗錢犯罪線索,即在辦理洗錢犯罪上游七類犯罪案件及相關案件時,必須同步審查是否涉嫌洗錢罪,並記錄在案件審查報告中,由案件管理部門進行監督。
專項行動中,天津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洗錢犯罪線索12人,對多起案件開展提前介入,詳列引導偵查取證意見。與此同時,與天津市紀委監委就貪賄案件的洗錢線索與審查多次開展專題研究,得到市紀委監委的大力支持;與天津市公安局建立洗錢案件雙向反饋制度,確保及時收集固定相關證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聯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召開懲治洗錢犯罪專題研討會,針對辦案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形成共識;與天津市反洗錢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反洗錢部門共同推進案件研商、線索移送、技術支持、對外宣傳等工作,形成打擊洗錢犯罪工作合力。(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