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電子警察』!天津交通執法總隊提醒:駕車運營必須佩戴口罩!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北方網 作者:董立景 萬紅 編輯:靳永鋒 2021-01-13 20:00:38

內容提要:目前,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相關信息已推送公安交管部門,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如被路面電子監控設備攝錄到未佩戴口罩的駕駛車輛信息,將依法被責令整改或處理。

天津北方網訊:113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委了解到,為持續做好公共交通常態化疫情防控,督促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佩戴口罩上崗運營,交通運輸執法總隊與公安交管部門“聯手”運用科技手段。目前,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相關信息已推送公安交管部門,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如被路面電子監控設備攝錄到未佩戴口罩的駕駛車輛信息,將依法被責令整改或處理。此外,需要提示市民注意的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如未佩戴口罩,運營車輛也有權拒載。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規定(試行)》要求,我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駕駛員都必須佩戴口罩上崗參加運營。但在近期執法檢查和市民反映中發現,少數駕駛員麻痺大意,出現運營時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情況。

 對此,為保障駕駛員自身和乘客生命健康安全,交通運輸執法總隊在公安交管部門配合下,加大執法檢查范圍和力度。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已推動到的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相關信息,定期整理反饋路面電子監控設備攝錄到的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未佩戴口罩駕駛車輛信息。市交通執法總隊將及時根據反饋信息,就駕駛員是否存在違反“必須佩戴口罩上崗參加運營”的規定做出認定,對問題集中的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整改期限為一周。整改期滿後再次違規的駕駛員及其所屬企業,將依法進行處理。隨後,市交通執法總隊將進一步圍繞加強公共交通疫情防控需要,加強與公安交管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為市民營造安全放心的出行環境。(津雲新聞記者董立景 天津日報記者萬紅)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