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寄來感謝信,點贊法官在辦案過程中表現出的專業素養和司法為民的理念。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寄來感謝信,點贊法官在辦案過程中表現出的專業素養和司法為民的理念。
原告天津某門窗廠與被告天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開始建立建設施工合同關系,被告將位於某地幼兒園及配套公建項目塑鋼及斷橋鋁合金門窗工程分包給原告,並簽訂了施工協議書。完工後,被告拒絕項目驗收,導致工程款無法結算。原告多次催討後,仍被拒付,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272萬餘元。
法官了解原告訴求和案件基本事實後,多次前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調查取證,深入工程現場實地查看,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通過調查,還原了涉案工程的真實情況。最終,確認工程款為250萬元,期間,被告自行給付原告工程款50萬元。法官依法判決,被告給付原告剩餘工程款200萬元。判決送達後,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息訴服判。結案後,法官繼續跟蹤,督促被告方及時履行支付工程款的義務。目前,本案涉及的200萬元工程款已全部履行完畢。(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