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發兩起訴訟 紅橋區法院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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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晚報李倩 編輯:李松達 2021-03-01 09:33:52

內容提要:一場交通事故引發兩起訴訟,事故責任明確,賠償數額也不高,但雙方矛盾卻十分激烈,究竟為何?近日,紅橋區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調解,順利解決糾紛,雙方當事人打開心結,握手言和。

天津北方網訊:一場交通事故引發兩起訴訟,事故責任明確,賠償數額也不高,但雙方矛盾卻十分激烈,究竟為何?近日,紅橋區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調解,順利解決糾紛,雙方當事人打開心結,握手言和。

原告尹某是一位“80後”母親,事發時正值清早,尹某騎電動自行車送孩子上學。行至學校附近,遇到岳某乘出租車送孫子上學,岳某開車門時,車門正好撞上尹某致其倒地,尹某左手骨折,孩子傷情輕微。經交管部門認定,尹某不負事故責任,岳某作為乘客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出租車司機尚某負事故主要責任。

2019年1月,尹某訴至紅橋法院,主張出租車司機尚某、乘客岳某、尚某所在公司及出租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經濟損失。法院依法判令各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8萬餘元,其中岳某賠償1.3萬元。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後,岳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僵持。

2021年1月,尹某因二次手術住院治療,再次起訴各被告賠償經濟損失2萬餘元。因已有生效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案件審理並不困難,但承辦法官注意到,岳某因不履行生效判決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代理岳某應訴的是其兒子和兒媳,二人都有穩定工作,收入穩定且十分孝順,而待履行的判決數額僅1萬餘元。按照常理,他們是不應該看著自己的母親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帶著這個疑惑,法官與岳某一家耐心溝通,老人的兒子終於講出緣由。原來,老人開車門撞到了原告,自己也十分不安,反復道歉,並願意陪同原告前往醫院並承擔費用。可原告情緒激動,言辭激烈,到交管部門處置時氣氛也不和諧,老人難以接受,一直心結難解。為了打開心結,庭審中,法官面對面向雙方釋明法理,告知雙方當事人遇事應理智冷靜處理,依法維權,同時向被告講明履行生效判決是公民的法定義務。庭審中,給了雙方充分的機會表達各自想法。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終於打開心結,握手言和。這一次,不僅案件當庭調解解決,被告岳某的兒子還主動履行了之前的1.3萬元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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