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法官調解了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此案調解後直接使得與本案相關的另外幾起案件也順利化解,雙方當事人一致『點贊』。
張某與吳某原系夫妻,2019年底協議離婚。張某與吳某婚姻關系破裂,張家與吳家隨之交惡,致雙方家庭之間因多種法律關系形成多個民事訴訟及勞動仲裁等糾紛。張某與吳某結婚時,吳某購置的用於陪嫁的寶馬轎車登記在了張某家族經營的A公司名下。二人結婚後,吳某的母親鄭某向張某的父母出借了人民幣100萬元。另外,張某曾到吳某舅舅經營的B公司工作了一年。基於上述事實,在張某與吳某離婚後,先後形成了鄭某起訴張某父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張某起訴吳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吳某起訴A公司寶馬轎車所有權確認糾紛案件、A公司起訴吳某寶馬轎車修理費追償權糾紛案件、張某與B公司申請勞動仲裁案件等。本案審理的是A公司起訴吳某寶馬轎車修理費追償權案件。
審理之初,承辦法官單就所承辦的一個案件進行調解,發現原、被告雙方矛盾尖銳,當事人情緒激動,態度堅決,互不讓步,調解工作陷入僵局。後承辦法官數次與雙方溝通,發現上述案件中有兩個已判決,一個案件已調解,正在審理中的案件哪一方讓步都會對之前的案件結果產生影響。隨後,法官了解了其他案件的情況,與雙方當事人分析數次訴訟的原因,釋法明理,進行了推心置腹的談話,最終雙方就所有糾紛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因張某與吳某離婚引發多起訴訟,在處理A公司與吳某的追償權糾紛案件中,張家與吳家共計5個自然人、兩家公司之間所有的糾紛也一並解決,雙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並向承辦法官致謝。(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