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春運以來,全市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執法部門對大貨車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嚴查嚴治行動。1月28日至2月24日,本市查處超限、超載車輛424輛,其中包括『百噸王』52輛,卸載貨物1.02萬噸。嚴格實施『一超四罰』,對其中涉及的8輛貨運車輛吊銷、注銷車輛營運證,對31家道路運輸企業作為嚴重違法失信責任主體,依法實施企業停業整頓行政處罰措施。
2月18日晚,公安東麗分局交警支隊聯合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圍繞轄區道路交通違法特點,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設置點位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共查處7輛總重量均在120噸以上的超限超載大貨車。此外,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隊開發區大隊也在春運期間開展集中治理行動,一次查獲5輛嚴重超載的大貨車,對5名駕駛人分別予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並要求其將超載貨物進行卸貨轉運。
在聯合治理行動中,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對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車輛持續保持高壓嚴管態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經檢測確認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在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後,公安交管部門對違法駕駛人實施處罰記分,同時將有關違法信息抄送運管部門,嚴格實施『一超四罰』,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行為還將被納入征信記錄。聯合執法人員將持續在高速公路、國省道、城市重點道路設置貨車查控點位,重點對車廂欄板、彈簧板、懸浮軸、可伸縮結構、外廓尺寸等改裝情況進行檢查,對非法改裝貨車,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罰。對當場無法整改的,在做出處罰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