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李穎、丁梅:讓預付式消費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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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韓雯 劉平 孟若冰 編輯:李松達 2021-03-05 09:51:07

內容提要:消費方便、可以打折、逢年過節還有驚喜,這是大多數消費者對於預付卡的理解,但『大優惠』背後卻也隱藏著『預付卡退款難』『停業後追討難』『服務質量難保證』等消費風險。

天津北方網訊:消費方便、可以打折、逢年過節還有驚喜,這是大多數消費者對於預付卡的理解,但“大優惠”背後卻也隱藏著“預付卡退款難”“停業後追討難”“服務質量難保證”等消費風險。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穎用數據說話,呼吁要加強對預付式消費的管理,同時,全國政協委員、河東區副區長丁梅也為推動預付式消費健康發展給出自己的建議。

“2020年,天津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訓合同糾紛2203件,同比2019年增加555.65%,其中,涉及預付費的案件為2032件,佔92.24%。”李穎說,疫情暴發後,對以線下教育培訓為代表的需要集中顧客在特定場所消費的服務行業產生巨大衝擊,關門、跑路,讓預付式消費糾紛頻頻出現。

“預付費”消費有陷阱,讓維權難。李穎介紹,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經營者訂立合同時往往不提供正式文本以及相關合法票據,預付費又未存入獨立賬戶接受有效監管,有的當事人只有一張實體會員卡,卡片表面記載內容極度匱乏,無法體現雙方關於各自權利與義務的約定,這些都導致消費者在打官司時有理說不清。

針對預付式消費中存在經營者不提供書面合同或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對約定的經營者與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顯失公平的現狀,李穎建議,由行政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統一制定預付費模范合同並強制推廣適用,對容易引發爭議的優惠折扣的具體適用問題,安排專門章節(條款),以顯著的方式標明。此外,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不良經營者納入到本地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讓“跑路者”無路可逃。

“要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讓預付費經營、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丁梅說,目前,我國對預付費市場的監管還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對違規行為也沒有明確的強制措施和罰則,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發現問題後卻因為沒有執法權而無法采取相應措施,陷入了“管得了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了”的尷尬境地。

預付式消費後商家“跑路”,消費者只能吃“啞巴虧”嗎?對此,丁梅建議,建立健全風險准備金制度。對於采取預付費經營模式的商家開設監管賬戶,要求商家在開展預付費經營時必須在監管賬戶存貯一定資金,非經批准不得動用,一旦出現商家“跑路”或其他經營問題,該賬戶資金可用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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