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海關所屬新港海關查獲一批未獲“CCC”認證的進口燃氣灶具,共計26臺。依據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要求,這批燃氣灶具因未能提供相關認證證明文件,故不得在國內銷售、使用,現已移交後續部門處置。
據介紹,北京某公司申報進口一批燃氣灶具,海關關員在現場查驗時發現其中26臺燃氣灶無“CCC”標識,且無法出具“CCC”認證。根據我國相關規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氣器具納入“CCC”認證管理范圍,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同時,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能源效率標識樣式、規格以及標注規定,印制和使用能源效率標識。海關在對進口燃氣灶具查驗時,對無“CCC”認證、銘牌信息、能效標識、中文警告標識及使用說明書等不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及國家技術規范強制性標准要求的設備,將依法實施處置。
海關工作人員提示,市民在選擇進口燃氣灶時,一要查看商品外包裝及隨附單據是否符合國家標准,例如國家標准代號GB16410、“CCC”認證標識、商品銘牌信息是否全面等;二要查看商品是否有能效標識。(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