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昨日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天津市原寧河縣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岳寶軍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天津市原寧河縣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岳寶軍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原寧河縣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岳寶軍(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寧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寧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岳寶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岳寶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寧河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岳寶軍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寧河縣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寧河縣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