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1931年12月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第十章『社會保險』中,對『醫療、傷殘、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的基本項目』做出了規定,代表了中國共產黨在建黨之初維護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的積極主張。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1931年12月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第十章“社會保險”中,對“醫療、傷殘、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的基本項目”做出了規定,代表了中國共產黨在建黨之初維護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的積極主張。
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領導下,江西省瑞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揚一心為民、無私奉獻的蘇區精神,在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設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織密織牢社會保障網。
原標題:人人享有社會保障 --《追尋黨的光輝足跡 講傳人社惠民故事》系列專題片第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