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本報報道到了位於河東區八緯路附近一家711便利店張貼多張小偷行竊照片的事件,見報的當天,記者分別聯系到711便利店天津總部和屬地派出所的相關人員,截至記者發稿時,便利店張貼的照片已經被撤掉。
昨天上午,記者首先聯系到711便利店天津總部的法務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她會盡快聯系相關負責人給記者回復。隨後,法務部負責人李女士回復說,她們接到記者的電話後,立即與八緯路上的這家711便利店進行了核實,經過調查,這家便利店確實存在張貼小偷行竊照片的情況,據她們了解,由於便利店內經常被小偷光顧,他們纔這樣張貼出來的。『可能是我們工作的疏忽,我們已經通知該家門店立即將張貼的這些照片撤掉。』李女士還表示,由於711便利店都是加盟的,他們也將加強對本市所有711便利店這方面的監管。
隨後,記者又與河東區大王莊派出所取得了聯系,一名肖姓民警告訴記者,由於現在所內接警量比較大,他並不太清楚該家便利店是否曾經報過小偷行竊的警情,同時,如果報過案,民警也要經過相關的調查程序纔能進行認定。對於便利店內私自張貼小偷的照片,肖警官表示目前他們並沒有管轄這方面的權利。(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