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涉民營企業生態環境公益訴訟,一方面通過修復維護環境公共利益,保障生態環境,另一方面通過調解,以最小成本實現環境公益訴訟目的,助推民營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該案被告系天津某鋼鐵公司,是一家以鋼鐵冶煉、污水處理、鋼材制品、氧氣、氮氣等氣體生產經營等為主的企業。2015年至2018年間,該企業因排放粉塵、二氧化硫超標等問題被天津市某區生態環境局處罰並責令整改。隨後,某公益組織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該企業停止上述侵權行為,就其損害環境公益的行為在全國主流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氣污染物對環境公益的危害風險,並賠償相關損失。
案件受理後,二中院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制定了兩步走的工作方案。一方面嚴格程序履職責,依法向被告鋼鐵公司以及依法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某區生態環境局送達案件材料,並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網進行公告,引導擴大公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另一方面,在某區生態環境局協調配合下,多次組織當事人進行實地勘察、會談及核認相關文件,督促被告鋼鐵公司積極對相關設施進行工藝整改,最終,某區生態環境局確認檢測合格且不再存在超標排放問題。在確認民營企業已完成排放整改並合格的前提下,法院與原告多次溝通,兩次組織原告對被告企業進行實地勘察、核查環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原告對於被告企業整改效果表示滿意,並充分肯定了法院在案件中積極引導作用,自願撤回起訴。(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