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公安交管部門在開展夜檢時,查處一名酒後駕駛營運大客車的男子。今年以來,全市已查處酒駕、醉駕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195起。
11月18日晚,交警河北支隊中山路大隊組織警力,在萬柳村大街輔路沿線開展酒駕醉駕專項夜檢整治行動。21時21分,交警發現距離檢查點位百米處的一輛大客車行駛軌跡異常,有明顯降速行為,便立即上前對其進行攔檢,發現這輛大客車駕駛人存在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因這輛大客車登記性質為營運性機動車,因此該駕駛人胡某構成酒後駕駛營運性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所幸,當時大客車上沒有乘客。民警了解到,胡某當天上午喝了三兩左右的白酒,以為休息一下午就沒事了,晚上開車出門,沒想到還是因為酒駕被查了。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胡某因實施“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面臨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公安交管部門介紹,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性機動車的認定,以車輛登記性質為准,而不是以被查處時是否處於營運期間為准。根據法律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駕駛人將被直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今年以來,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共查處醉駕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72起,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23起。(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