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起涉案3025元的欠款糾紛,被執行人自稱經濟困難,無法還錢,且人在外地不能到庭。案件會如何執行?近日,河北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一行驅車百餘公裡,赴薊州區為申請執行人追回了欠款。
曹某與王某因3025元借款引發糾紛,王某借錢遲遲不還,法院判決後仍不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王某,要求其積極履行義務並到庭說明履行意見。但王某表示家中經濟困難,無力償還這3025元,且人在外地,無法到庭。經查,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鍥而不捨,繼續調查被執行人的下落和財產情況。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經多方核實,確定王某與妻子現在薊州區某村居住。執行法官與助理、書記員迅速出發,驅車前往薊州區進一步核實情況。抵達目的村後,執行法官向村委會和村民了解情況,經多方詢問,終於找到了王某家。當時,王某並未在家,家中只有其妻子一人,其妻通過電話聯系到王某,但王某仍拒絕還錢。執行法官再次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要求其積極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的勸導和釋法明理下,王某最終表示願意還錢,並讓其妻子拿出了3025元現金,交由執行法官封存,案件全部款項得以執行到位。
本案標的額雖然不大,但執法人員驅車百餘公裡查找被執行人下落,保證了生效法律文書得以順利執行,讓群眾感受到了司法溫度和公平正義。(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