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昨天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天津市促進智能制造發展條例》已於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全國首部省級促進智能制造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的施行,是我市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域的有益探索和實踐,將為我市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助推“天津制造”變為“天津智造”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充分體現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對我市智能制造工作的高度重視,其不僅可以推進智能制造領域的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也能通過法律的渠道保障市場主體的權益。”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許穎悟在新聞發布會上稱。
他介紹,《條例》的制定以問題為導向,以標准化、規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為目標,以期營造智能制造領域公平競爭環境,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推動智能制造產業全面提昇創新能力、供給能力、支橕能力和應用水平。《條例》的主要內容以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為主線,對標創新能力、供給能力、支橕能力和應用水平四大智能制造發展重點任務,包含總則、智能制造供給、智能制造應用、智能制造支橕、激勵措施及附則6章37條。
為提昇我市智能制造供給能力,《條例》明確鼓勵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研發智能制造技術;支持建設制造業創新載體,加快智能制造創新成果轉移轉化;鼓勵企業加快發展智能裝備、工業母機、工業軟件,鼓勵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提昇服務能力,引領帶動產業體系優化昇級。為提昇我市智能制造應用水平,《條例》明確要培育推廣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建設智能場景、智能車間、智能工廠,提昇企業生產和管理智能化水平;在智能制造領域強化領航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企業等優質企業的培育;推動上下游企業業務鏈條貫通,提昇產業鏈供應鏈一體化管控能力,鼓勵行業智能化改造。為構建完備可靠、先進適用、安全自主的智能制造支橕體系,《條例》對參與智能制造標准體系建設和開展智能制造標准應用進行了規范外,還對加快新型基礎設施、人纔支橕、安全保障能力、公共服務等進行了規范,並鼓勵舉辦智能制造領域展覽、賽事、論壇等活動,增強智能制造的資源集聚和輻射能力。
《條例》還指出,我市將在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產業基金、金融服務、直接融資、人纔激勵等方面支持智能制造發展,並將明確加強智能制造知識產權保護,提高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能力。(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