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紅橋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通過縝密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用足用好強制措施,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一女子與其前夫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找親友們借了七十餘萬元,一段時間後,二人離婚。其前夫因為涉嫌犯罪被判刑,親友們擔心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於是將該女子起訴至紅橋法院。法院依法判決,該女子應當償還欠款。但執行程序時,該女子並沒有履行義務,於是法官聯系她到法院來了解具體情況。可一提及來法院處理案件,該女子就百般推脫,經過法官多次耐心勸說,她纔答應來法院。
來到法院後,該女子仍不配合,執行法官從情、理、法多角度對其做思想工作,並明確告知其需要履行還款義務,如實報告個人財產,同時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但該女子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義務,甚至虛報工資收入。當法官詢問她是通過何種交通工具來到法院時,該女子馬上提高警惕並謊稱自己沒有開車。然而在此之前法官早已通過查閱卷宗、調查財產情況了解到該女子名下有部分存款,還有一輛名車。在安檢法警的協助下,法官已知其名下的名車當時就停在法院門口。
本著善意執行和文明執行的理念,法官沒有立即扣押該車輛,而是繼續釋法明理,但該女子仍態度強硬,一再強調自己沒有名車。面對其虛報財產和拒不配合執行的行為,法官當機立斷,決定對其車輛進行查封扣押。見自己的謊言被拆穿,車輛也被扣押,該女子於兩天後主動聯系法官,最終將相關案款交到法院賬戶,並取回了車輛。(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