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享受婚假10天
■女方生育假增加60天 男方享受陪產假15天
■子女三周歲以下 夫妻雙方每年育兒假各10天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修改後的條例,本市落實國家三孩生育政策,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明確了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
為了解除年輕人生育的後顧之懮,釋放生育潛能,修改後的條例明確了相關政策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其中,延長和增設相關獎勵性假期頗受關注。修改後的條例明確了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日的育兒假。
此外,修改後的條例明確了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采取多種措施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明確了建設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的規范要求,明確了在公共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配置母嬰設施。取消制約生育的政策措施,刪除條例中涉及生育審批、超生處罰、征收社會撫養費的相關內容。(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