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昨日,天津市醫保局發布《關於調整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支付標准的通知》,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調整為每人份40元,10人混檢和5人混檢價格統一調整為每人份9元。自2021年12月10日起執行新價格。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天津市醫保局發布《關於調整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支付標准的通知》,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調整為每人份40元,10人混檢和5人混檢價格統一調整為每人份9元。自2021年12月10日起執行新價格。
《通知》明確上述標准為政府指導價,上浮為零,下浮不限。根據單人單檢價格情況,同步調整醫保支付標准。
《通知》要求,屬於“應檢盡檢”的,按規定采用多人混檢;屬於“願檢盡檢”且檢測機構單日檢測人數較多的,可以應用多人混檢,也可按單人單檢方式檢測並計費。按要求,對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風險人員在集中隔離期間嚴格落實單人單檢。
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應設置專門窗口、開闢獨立區域,優化內部管理流程,采取電子化、信息化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推送服務。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