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消費糾紛有了『新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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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張清 編輯:李松達 2021-12-09 08:03:25

內容提要:門對門不足兩米,多年沒有業務往來的月牙河司法所和月牙河市場監管所,今年在『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聯手』了。

天津北方網訊:門對門不足兩米,多年沒有業務往來的月牙河司法所和月牙河市場監管所,今年在“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聯手”了。

兩所聯動,行調對接。“司法所的人民調解工作與市場監管所的行政調解工作有機銜接、深度融合、優勢互補,可實現消費糾紛高效、精准、徹底解決。”河北區司法局月牙河司法所所長朱漢峰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32歲的桑女士成了第一個“嘗鮮者”。今年8月初,桑女士在靖江路上一家糕點店為母親買了一盒糕點,不承想,糕點中竟吃出了塑料皮。找商家理論無果,桑女士一氣之下,撥打了12315熱線投訴。

司法所的人民調解員、市場監管所的行政調解員了解情況後,把雙方叫到一起,開起了調解會。先摸清態度,再分頭做工作,2個多小時後,雙方訴求達成一致,握手言和。

“在消費糾紛中,人民調解有助於安撫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情緒,促成雙方理智冷靜解決問題;行政調解的介入則會讓雙方感受到專業性和權威性,有利於促成調解協議的達成。”有著30多年基層調解經驗的月牙河司法所調解乾部馬慶良坦言,行調對接帶來的優勢互補產生了“1+1>2”的實際效果。

72歲的裴大娘也是“新模式”的受益者。她今年購買的一對“問題金手鐲”也是兩所啟動行調對接機制後,最終與商家達成一致,商家同意退貨,裴大娘支付折舊費300元。

“將問題解決與普法教育相結合,將調解工作與法律服務相結合,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朱漢峰說,調解工作中,司法所和市場監管所在做好事前排查、事中化解的同時,還會在事後做好每個案件的跟蹤回訪,努力實現每一件調解案件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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