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間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問題,市人社局、市醫保局昨日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妥善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退休相關工作,加強線下辦理退休手續全流程的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各區人社局、醫保局、社保經辦機構、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應盡量通過網絡、傳真、郵寄等方式傳送相關材料,實現線上辦理。經參保人員同意,申報單位可以後延辦理退休手續。後延辦理手續的參保人員,2022年1月以前(含2022年1月)滿足退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自2022年2月起補發;2022年2月以後(含2022年2月)滿足退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自滿足退休條件次月起補發。後延辦理退休手續且需要補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按照滿足退休條件之月對應的補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基數,補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各區醫保局應主動對接區社保分中心,協同辦理退休手續和醫保視同繳費年限核定。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線上辦理退休手續時,可通過網絡、傳真、郵寄等方式,一並提交醫保視同繳費年限核定有關材料。區醫保局按規定審核後,將匯總審核信息加蓋公章轉交區社保分中心錄入系統,對於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而影響退休醫保待遇的,應及時反饋申報單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手續參照《通知》辦理,後延辦理手續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自滿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次月起補發。(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