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為服務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減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日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聯合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天津北方網訊:為服務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減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日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聯合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疫情期間,經參保人員同意,申報單位可以後延辦理退休手續。後延辦理手續的參保人員,2022年1月以前(含2022年1月)滿足退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自2022年2月起補發;2022年2月以後(含2022年2月)滿足退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自滿足退休條件次月起補發。後延辦理退休手續且需要補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按照滿足退休條件之月對應的補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基數,補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線上辦理退休手續時,可通過網絡、傳真、郵寄等方式,一並提交醫保視同繳費年限核定有關材料。區醫保局按規定審核後,將匯總審核信息加蓋公章轉交區社保分中心錄入系統,對於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而影響退休醫保待遇的,應及時反饋申報單位。(津雲新聞編輯張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