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來,“碰瓷”詐騙花樣翻新,犯罪分子利用酒駕者心存僥幸的心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酒駕者擔心報警對自己不利,通常選擇“私了”,殊不知早已進入犯罪分子設下的圈套。
數月前,李某應朋友孫某之約吃晚飯,席中李某喝了一些酒。駕駛私家車離開飯店後不久,他就遭遇事故,隨後答應對方“私了”的提議,“賠償”了4萬元。直到案發後他纔知道,這起事故竟是孫某策劃的。
孫某是一名出租車司機,曾兩次因敲詐勒索被判處有期徒刑,2017年刑滿釋放。他曾在閑聊中得知有人利用他人酒駕設局,認為這是條“生財之路”,於是找了幾個朋友,開始“碰瓷”。他選中的第一個目標就是朋友李某。第一次得手後,孫某膽子越來越大,經常在酒吧門口“蹲點”。4個月的時間,他與同伙作案4起共獲贓款11萬元。公安機關獲取此案線索,將孫某等5人陸續抓捕歸案。
河西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5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分別結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詐他人錢款,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5名被告均在庭審中認罪認罰,法院對參與“碰瓷”的5名被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刑罰。(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