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日,我區依法查處一起新冠疫情密接人員抵津後未到社區進行報備案件,對違法人員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關於依法處置蔣某某涉疫違法行為的通報
近日,我區依法查處一起新冠疫情密接人員抵津後未到社區進行報備案件,對違法人員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經調查,近期,蔣某某(男,27歲)系新冠疫情密接人員,從外地來到我區造甲城鎮馮臺村,在明知從外地來津需要向居住地社區進行報備的情況下,未向居住地社區進行報備,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集中隔離結束後,公安寧河分局依據“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對違法人員蔣某某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請大家嚴格落實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要求,共同攜手築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寧河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