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被告張某侵害著名農業科學家袁隆平名譽、榮譽案在天津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是由市檢察院二分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提起的一起民事公益訴訟案。案件當庭宣判,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昨日9時,庭審正式開始。市檢察院二分院訴稱,去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期間,張某多次利用境外信息網絡平臺發表侮辱袁隆平院士的言論。經立案調查,張某公然發表、轉推侮辱、詆毀袁隆平院士的推文共計9條,相關推文被他人留言10條,被轉推36次。根據相關規定,在經依法征詢袁隆平院士近親屬同意後,向天津二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張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合議庭經審理認為,張某在網絡平臺上公然發表不實言論,褻瀆了袁隆平院士的事跡和精神,丑化了袁隆平院士的形象,貶損其名譽,超出了言論自由的合法范圍,主觀上存在明顯過錯。其行為不僅侵害了袁隆平院士的個人人格尊嚴,而且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感情,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故依法判決,被告張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宣判後,被告張某表示服從判決,並當庭宣讀了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的致歉信,對其發表的不當言論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致以誠摯的歉意,對其行為表示深深的懊悔,並保證以後絕不再發表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的不當言論。
檢察官:以法治手段捍衛英烈尊嚴
作為案件辦理檢察官,市檢察院二分院第七檢察部副主任李洪智表示,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明確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針對本案來說,在征得袁院士近親屬同意後,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目的就是以法治手段捍衛英烈尊嚴。』李洪智說。
法官: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英雄烈士是國家和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抹黑英烈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該案合議庭成員、天津二中院民一庭副庭長梁輝表示,案件的公開審理進一步強化了對英雄烈士名譽的保護,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是一堂生動的普法宣傳教育課。同時,也對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積極意義。(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