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前日,一名駕駛人在高速公路行車途中發現車輛沒油,竟將空車拋棄在應急車道內,自己步行離開高速公路去取油。高速交警巡查發現後,對其未在故障車輛後方設置警示標志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5月22日9時許,高速支隊津靜大隊交警在津滄高速公路沿線巡查時,發現一輛小客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車內空無一人。經查詢,交警很快聯系到了該車駕駛人。原來,由於在行車途中發現車輛沒油了,該駕駛人竟然將車留在應急車道後步行離開,前往附近加油站取油。交警告知其行為已構成交通違法,並將車輛清拖離開高速公路,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交警對該駕駛人依法進行了處罰,並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告誡其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性。棄車駕駛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再也不會發生此類違法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人,高速公路沿線除服務區、收費站和緊急停車帶等安全區域,所有路段的各條車道均禁止隨意停車。即使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等情況,導致車輛無法駛離高速公路的情況下,也需第一時間報警,並做好安全防護,自覺做到『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防止發生危險後果。(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