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民法典體系效應 為國家治理提供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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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法治日報 作者:記者 朱寧寧 編輯:張璟 2022-06-04 10:15:08

內容提要:回想起兩年前的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仍難掩激動。那一天,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新中國首部帶『典』字的法律——民法典。身為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在人民大會堂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發揮民法典體系效應 為國家治理提供指向

寫在民法典通過兩周年之際

回想起兩年前的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仍難掩激動。那一天,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新中國首部帶“典”字的法律——民法典。身為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在人民大會堂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從2015年3月正式啟動,到2017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民法總則,直至2020年5月28日通過民法典,歷時5年多,民法典方修成正果。

作為民法典編纂的五大智庫之一,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為編纂民法典提供了關鍵的架構保障,提倡的民法科學精神、現代精神,對於民法典品格的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為了紀念這一重要的立法活動,更好地貫徹落實民法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私法研究中心近日主辦了“民法典評注與適用研討會暨民法典頒布二周年紀念會”。

民法典在中國的法治史上開啟了新的時代,具有裡程碑意義。但民法典的通過施行,僅僅是起點而不是終點。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如何真正發揮民法典作為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的作用,如何真正貫徹實施好民法典,仍需各方努力。

深刻理解民法典體系化科學邏輯

“要想實施好民法典,首先是要學習好、研究好民法典。”孫憲忠認為,民法典施行已經超過1年時間,對民法典的研究仍需要從多方面加強。

在孫憲忠看來,首要的就是進一步理解民法典體系化構建的科學邏輯。“民法典體系和科學邏輯的最基本的要求和立法目的,就是通過具體的制度安排來紮紮實實地推進社會進步。”孫憲忠說。

他同時指出,必須進一步加強對民事權利的認識,把人民的權利落在實處。民法典立法的基本核心是民事權利保障,因此,要對民事權利體系構建有清晰認識。要明確財產權利可以進入市場、人身權利不可以進入市場這一基本問題,還要在民事權利的構造中厘清支配權和請求權相區分的法律邏輯。此外,絕對權相對權問題對解釋侵權制度有著重要意義,應明確絕對權相對權的基本的邏輯構造就是權利人意識。

目前對民法典中有關特別法人制度的研究學習仍不夠,也是孫憲忠認為應當重視的問題。他建議,進一步理解民法典對於特別法人的規定,按照公法法人以及其他的准公法法人的邏輯來推進民法典的貫徹實施。

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實現守正創新

“作為新中國首部帶‘典’字的法律,民法典的意義和功能不僅限於民事法律的匯總改進,還無可回避地指向了國家治理制度。”在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授陳小君看來,民法典的重要性還體現在中國的治理實踐中具有更深層的結構價值和技術功效。雖然民法表面上規范的是私主體的意思自治,但究其核心則是為公權力乾涉意識自治劃分界限。換言之,意思自治條款的實際指向,是自治與他治、人治的國家治理理念。

“從民法通則開始,以權利法為核心特質的民事立法遵循了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民法典在這一點上更多的是守正。同時,在意思自治和國家治理當中,民法典又把意思自治的規范和模式納入到了身份關系,這即是守正中的創新。”陳小君說。

民法典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為其他法律部門提供國家治理的指向基礎。“民法典作為基礎性的權利法,其治理功效並不限於民法包括商法,還涵蓋著包括公法在內的整個法律體系。”陳小君以“綠色原則”為例介紹說,這一原則作為黨中央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的民法嘗試,不僅是民法典內部條文的共同遵循,更指向包括社會法在內的環境資源立法和其他公法,表明了民法典在新時代的環保態度,借民法典的“法典”地位涵蓋並指導此後的立法。

陳小君認為,雖然民法典不是憲法,但是“典”之稱謂決定了它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意義,不能也不應該把它局限於民商事領域,而必須在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整體結構中理解民法典的價值。理解民法典規定時,一方面要遵循民商法的技術性路徑,同時也要在國家治理下解讀和領悟民法典。而對民法典國家治理的分析也必將推進民法學研究的方法革新,從而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服務。

充分重視民法典基礎性地位作用

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部基礎性法律。那麼究竟什麼是基礎性法律?在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民法典該如何發揮作用?這些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民法典規定和確立的民事法律制度,具有調整對象的廣泛性、內容的完備性、體系的完整性、價值的指導性。”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教授譚啟平認為,民法典所規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不僅應該適用於民事領域,還應適用於民事領域以外的其他法律領域,成為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所有的法律部門都共同遵循的規范。只有從這個意義上,纔能夠充分體現出民法典基礎性法律的地位。

他認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如果民法典基礎性作用缺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建設就會大打折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大法治體系中,民法典作為基本精神和原則,都應該得到相應的遵守。

譚啟平還提到了當下中國民法學者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中的特殊使命,在他看來,民法典中蘊含著很多現代法治最核心的精神和元素,這些內容都在民法典中有高度的濃縮和體現。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中國的民法學者負有保障民法典實施好的特殊使命。對於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來說,這也是一個更為艱巨、更為重大的使命。

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

“民法典的頒布以及施行,標志著我們中國民法體系的形成。中國民法體系的形成,為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前提和至關重要的實踐基礎。但是,中國民法體系的形成並不代表著中國的民法學知識體系就已經形成。”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軼說。

那麼,如何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呢?王軼認為,首先不要妄自尊大,不然可能就會盲目排外;其次不要妄自菲薄,不然就會人雲亦雲。

王軼特別提到了法律解釋的作用。在他看來,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離不開法律解釋,離不開各種法律解釋方法的妥當運用。

“面對同一部民法典,甚至同一個法律條文,運用了相同的法律解釋方法,結果卻會得出不盡相同的法律解釋結論。這是因為,人們總秉持不同的先行判斷開始法律解釋。”王軼認為,找到並且分享法律解釋領域最低限度的共識,是保持法律解釋有意義和價值的關鍵所在。從解釋論的角度出發進行討論,尊重法律解釋領域這些基本的共識,建構中國自主的民法學知識體系纔能有比較紮實的知識基礎。(記者 朱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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