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正值暑期,自駕游增多。近期高速交警在巡查中發現,本市熱點高速公路沿線“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交通違法行為有所抬頭。個別駕駛人將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視作“超車道”“停車區”“休息區”,因此受到查處,駕駛證被記6分或9分。
“生命通道” 豈能佔用
8月6日11時30分許,交警高速支隊津薊大隊在津薊高速公路沿線巡查時,依法查處了多輛違法小客車,原因是這些車輛在前方路段車流量較大出現緩行時,因心急前行,將應急車道當成“超車道”。此外,還有個別車輛駕駛人在並未遇到車輛故障或發生事故等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內隨意停下休息,車後未放置任何警示標志。
據交警介紹,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主要作用是讓故障車臨時停靠,以及緊急情況時方便急救車輛通行。如果車輛在非緊急情況下隨意佔用應急車道停靠,一旦後方來車觀察不到或采取措施不及時,小則險象環生,大則造成事故、車毀人亡。
根據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將被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駕駛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一次記9分。
應急車道 應這樣用
據公安交管部門介紹,高速公路屬封閉式道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救援車輛只能沿高速公路到達現場,此時行車道右側應急車道的“生命通道”意義就會體現出來。應急車道只能在緊急情況下用來通行或停車,一般在發生事故時供警車、救護車、拖車通行或暫時停放事故車,其他車輛在交警指揮下纔可以通行。如果有車輛佔用應急車道超車行駛,一旦有事故發生,高速公路必然會發生行車不暢,影響救援。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發生交通事故行駛不暢時,需耐心排隊等待,杜絕從應急車道等周邊車道超車前行;所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難以移動時,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迅速報警。
右側超車 猶如賭博
“要把車從寬度只有2.5米的應急車道上超過去,本身就是對駕駛技術的極大挑戰。”高速交警介紹,從應急車道超車,駕駛人是在用全車人的生命安全與一時之快“賭博”。應急車道左側行車道內有很多車體龐大的大貨車,小客車駕駛人的視線會受到嚴重阻礙,而且要在提高車速的情況下超車,危險系數無疑成倍增加。
我國的車輛都是左舵車,且靠右行駛,駕駛人都應知曉“禁止右側超車”的行車規定,後車駕駛人如果想從右側超越前車,視線必定沒有從左側超車好,如果右側車道前方有事故或障礙物,後車駕駛人觀察不到,便增加了安全隱患。此外,對於前車駕駛人來說,從右側反光鏡看到的范圍要比左側的盲區多,因而在右側超車的情況下,更容易發生事故。(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