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醫保報銷 天津即日起點對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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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廣播 作者: 編輯:付勇鈞 2022-11-28 08:17:35

內容提要:糖尿病門特患者注意了!天津全面推行糖尿病門特健康主管責任制。即日起,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發起點對點要約,接受要約的患者,醫保報銷將不受12月1日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范圍調整的影響。

天津北方網訊:糖尿病門特患者注意了!天津全面推行糖尿病門特健康主管責任制。即日起,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發起點對點要約,接受要約的患者,醫保報銷將不受12月1日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范圍調整的影響。

自2022年6月起,天津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糖尿病門特患者健康主管責任制。實施近半年時間以來,全市已有540多家醫療機構申報成為健康主管機構,向近6萬名糖尿病門特患者提供了健康管理服務。為進一步加快全面推行糖尿病門特健康主管責任制,即日起,有健康管理能力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向糖尿病門特患者發起點對點要約

糖尿病門特患者接受要約後,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將由糖尿病門特患者選定的定點治療機構,昇級為糖尿病門特患者的健康主管機構。昇級後,由該健康主管機構統籌負責,向糖尿病門特患者提供糖尿病相關的健康教育、病情監測、並發癥篩查、診療用藥以及轉診等健康管理服務。同時,糖尿病門特患者到健康主管機構接受糖尿病門特治療,醫保報銷將不受12月1日以後《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修訂版)》調整的影響

01

糖尿病門特患者將定點就醫醫療機構昇級為健康主管機構以後,就醫報銷和管理服務主要有哪些變化?

根據我市推行糖尿病門特健康主管責任制的有關規定,糖尿病門特患者將定點就醫醫療機構昇級為健康主管機構後,醫保也將放寬對糖尿病門特支付范圍和就醫醫院數量的管理限定,且糖尿病門特相關的各項醫療保障待遇不受影響。具體為:

糖尿病門特患者到健康主管機構進行糖尿病門特診療,由健康主管機構根據糖尿病門特患者病情實際情況,從我市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內選擇適宜醫藥服務項目,制定糖尿病及並發癥的規范化診療用藥方案,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按照糖尿病門特待遇標准予以報銷,不受《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修訂版)》限定

糖尿病門特患者有了健康主管機構以後,因病情需要到其他醫療機構進行糖尿病門特診療的,可以與健康主管機構商定,將原選定的定點就醫醫療機構,轉為健康主管機構的轉診協作醫療機構,或在健康主管機構的引導下,選擇其他定點醫療機構作為轉診協作醫療機構。轉診協作醫療機構數量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從政策上不再受三家醫療機構的數量限定。糖尿病門特患者到轉診協作醫療機構進行糖尿病門特診療的,醫保報銷也不受《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修訂版)》限定。

除此之外,如健康主管機構或其轉診協作醫療機構開具了外購處方,全市所有開通門特聯網結算的定點零售藥店,均可按處方向糖尿病門特患者銷售相應藥品,醫保報銷待遇與開具處方的醫療機構一致。如果參保患者選定以緊密型醫聯體為健康主管機構,緊密型醫聯體各成員單位均為糖尿病門特患者的健康主管機構,患者可以在緊密型醫聯體內各個成員單位進行糖尿病門特就診和刷卡報銷。

糖尿病門特患者到健康主管機構及其轉診的協作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糖尿病門特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直接刷卡報銷,糖尿病門特各項醫保待遇標准(包括起付標准、醫保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按現行規定執行,不受任何影響。

02

糖尿病門特從就醫管理向健康管理的過渡期是多長,就醫報銷和管理服務主要有哪些變化?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為糖尿病門特從就醫管理轉為健康管理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健康主管機構一方面要做好對糖尿病門特患者健康管理服務,保障糖尿病門特患者合理就診用藥需求,且不受12月1日以後《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修訂版)》限定

同時,健康主管機構還應履行對糖尿病門特患者的書面告知義務,明確健康主管責任制的有關政策和健康管理服務的有關內容,並根據患者實際診療需要,與患者商定具體的轉診協作醫療機構,將原來的定點就醫模式轉化為健康主管模式。協商不一致的,糖尿病門特患者可以變更健康主管機構。

在健康主管機構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前,糖尿病門特患者在過渡期內,可繼續到選定的定點就醫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糖尿病診療用藥費用,按照我市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范圍報銷

03

本市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作了哪些調整?

根據《市醫保局關於調整〈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2〕39號),自2022年12月1日起,未選定健康主管機構的糖尿病門特患者,到定點就醫醫療機構進行糖尿病門特診療,支付范圍限定於《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目錄中藥品限定於藥品說明書所列適應癥明確用於糖尿病治療的,或列入糖尿病臨床路徑或權威臨床指南的,共計88個西藥和中成藥品種

患者到健康主管機構及其轉診協作醫療機構接受健康管理服務並進行糖尿病門特治療的,糖尿病門特報銷不受《2022年度糖尿病門診特殊病按項目付費藥品目錄(修訂版)》限定。(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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