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舉是推動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推進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設的有力舉措。
《決定》共15條,明確檢察機關應當強化刑事檢察監督,精准開展民事訴訟監督,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依法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強調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刑事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刑事執行和監管執法的監督;加強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程序違法、裁判顯失公平等突出問題的監督,提昇同類案件監督質量和效果;依法履行對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能,促進審判機關依法審判,推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同時,明確檢察機關應當深化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全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綜合司法保護。
此外,《決定》強調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監督事項的調查核實工作,精准開展法律監督。同時,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配合法律監督工作作出規定。明確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工作聯系溝通,准確有效執行法律,推動形成協調一致、具有監督合力的工作機制。(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