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下發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推出天津措施,也就是大家說的“津十條”。
包括:一、科學精准劃分風險區域。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
二、持續優化核酸檢測措施。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
三、持續優化通行防控措施。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除高、低風險區外,不再對外省來返津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和“三天兩檢”。
四、優化調整隔離管控方式。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五、保障正常醫療秩序和基本醫療服務。需住院治療的患者由定點救治醫院“應收盡收”,需診療的患者由各級發熱門診“應治盡治”,無癥狀感染者等居家患者由基層醫療機構“應管盡管”。
六、加強重點人群健康保障。加強對老年人合並基礎病等特殊人員健康監測和醫療服務保障,推進實施分級分類管理。七、加強群眾基本購藥需求保障。藥店要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購買“四類藥”不再進行追訪和核酸檢測。八、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聚焦提高60至79歲人群接種率、加快提昇80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率。九、進一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沒有疫情的學校要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有疫情的學校要精准劃定風險區域,風險區域外仍要保證正常的教學、生活等秩序。十、保障社會安全平穩運轉。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