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提昇養老服務質量,養老機構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近日出臺《天津市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明確養老機構建設、運營等補貼類型和標准,增加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有關內容,以推動天津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
根據《辦法》,養老機構補貼包括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本市鼓勵區、鄉鎮人民政府和社會力量以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機構,對符合規定的公辦、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機構性質、建設類型等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如公產產權設施,登記為事業單位養老機構且有相應編制的,經區民政局備案並經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給予每張床位3萬元建設補貼。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等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與養老機構房屋產權人為同一人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給予每張床位1.5萬元建設補貼等。另外,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報經民政部門備案後,可按照收住老年人人數、老年人的生活能力評估等級等申請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等。
《辦法》還增加了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相關補貼、申領和發放等規定。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是在政府履行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兜底線、保基本責任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以合同協議的方式引進社會力量提高機構社會服務水平的運作模式。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既保留養老機構的公益性屬性,履行兜底責任,又可引入有實力、口碑好的民營養老機構對公建機構進行改造、運營,有效激發養老機構活力。參與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不僅能縮短建設周期和節約建設成本,還能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類公共服務,更有社會認同感。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還對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的生活能力評估做出了進一步的規定,即按照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共同發布的《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准(試行)》和本市相關政策規定組織評估,具體由各區民政局組織實施。《辦法》還提出,將對養老機構加強監管,建立優勝劣汰機制,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運營補貼資格進行嚴格把控,對不符合規定的,取消3個月到2年不等的運營補貼。(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