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衛健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指導,衛健委組織專家論證形成《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療用藥指引》,供各區衛生健康委、各醫療機構在患者用藥指導中參考使用。請各區衛生健康委、各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要求,為群眾提供專業用藥指導和服務,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據介紹,《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療用藥指引》的適用對象為:新冠病毒輕癥感染者,未合並嚴重基礎疾病的;基礎疾病處於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髒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的。內容涵蓋了適用對象、用藥原則、常用對癥治療用藥、特殊人群用藥等。
《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療用藥指引》指出,12歲以下兒童出現以下情況要立即就醫:3個月以下的孩子出現發熱;孩子連續發熱超過3天;發熱後精神狀態差,嗜睡,即使體溫下降後也沒有好轉;發燒過程中出現皮疹;頻繁咳嗽影響日常生活、睡眠的;低齡兒童煩躁哭鬧,無法安撫的;嘔吐、食欲下降,嬰兒拒奶的;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嬰幼兒出現呻吟、喘憋的;持續拒食、喂養困難、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
老年患者一旦出現以下情況要立即就醫:80歲以上老人出現發熱;體溫持續大於38℃超過3天;發熱後精神狀態差,嗜睡,即使體溫下降後也沒有好轉;發燒過程中出現皮疹;頻繁咳嗽、喘息影響日常生活、睡眠的;高齡老人煩躁、精神狀態改變、性格態度變化大,出現意識障礙的;嘔吐、食欲下降,無法進食或不明原因腹瀉的;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的;生命體征不穩定,血氧飽和度持續偏低;基礎慢病指標變化較大的,血壓或血糖波動較大或出現新發的不穩定癥狀等。
建議有基礎疾病的老年患者及時就診,接受抗病毒治療、氧療、中藥等綜合治療,避免病情惡化。(津雲新聞編輯孫暢)









